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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跟現有房仲或者屋主買~

第1 他們自己傻傻買了高價房子卻賣不出去~也租不出去或者不划算才會賣 {投機客}


第2 他們住了一段時間發現房子瑕疵或者屋主人緣不好要搬


第3 他們總是避重就輕不敢說出真正不住原因~


第4 他們已經繳不起~但是也偷偷破壞了構造或者偷偷下了不吉利禱告(例如降頭或者凶宅)

第5 他們房子有設計或者使用登記上問題

第6 附近有高危險或者高汙染高噪音職業 例如:瓦斯行,致癌的基地台

這些很難有界限~屋主絕不說主因只說旁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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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行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