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只是馬頭山掩埋場,任何藉掩埋場獲取個人利益全民都應該拒絕

沒有人願意跟大量垃圾住一起,但是垃圾卻每個人都在製造,我

們不是自私,而是政府必須仰制這種私人民營利用蓋掩埋場來獲

取個人小範圍利益卻把垃圾留在別人家鄉的惡劣行為,政府還美

化這種行為稱為外包或BOT

 

【截圖引述破獲私人民營的掩埋場對環境的不負責】

抗議民眾做的抗議是屬於【事先就能防止】而不是優良環境被強暴

了再叫執法人員來抓,這不但沒用也不是亡羊補牢而是漠視,政府

長期漠視天然利益受到傷害導致下一代因果病多,有時還把脈不出

病徵由來,天然利益是全民共享,但是金錢不是共同利益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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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行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